张玉环案还能找到真凶吗?我宁愿相信是个意外?
张玉环案不是一个意外,绝对不是,肯定是他杀。至于说真凶,除非凶手自己自首,不然想要找出来,怕是难于登天。
1993 年 10 月 24 日,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,年仅 6 岁的张磊和 4 岁的张翔两男孩失踪,其家属及村民四处寻找未果。
赶到现场的村医张幼玲发现孩子身上有伤痕,劝说家属报警。
经过勘查,警方初步认定张磊、张翔系他杀。
南昌市公安局于 1993 年 11 月 10 日作出的法医学鉴定书称,两名死者均为死后被人抛尸入水,张磊为绳套勒下頦压迫颈前窒息死亡,张翔系扼压颈部窒息死亡。
如果孩子是意外溺水身亡,那孩子身上的伤痕无法解释。据悉,孩子的手腕还有被捆绑的痕迹,这些都足以说明,孩子不是意外溺水身亡,而是被人***之后抛尸于水库中。
案发距离现在已经长达27年之久,现场经过这么多年,早已面目全非。现存的证据对于案情侦破来说,非常有限。
此案件当年并无目击证人,经历过此事的人,实际上所知有限,基本上也都是道听途说的居多。甚至有些人可能已经不在人世。
而经办此案件的办案人员,也许有些已经退休,有些调离,甚至有些也已经不在人世。经过这么多年,亲手经办的人员可能对于一些东西记忆也早已模糊。
我倒不希望这个案件是个意外,不然的话对两家人的伤害太大了。
张玉环白白地坐了26年的牢,对受害人家属的打击,也是同样的残酷,他们信了26年,再出现这样事实,他们肯定接受不了。
事实上,此案件99%可能是有凶手的。首先是村医张幼玲的证词,他第1个发现孩子脖子上有伤痕,所以报警,警察也过来看了,确认了不是溺水,才定为刑事案件。
一般刑事案件都会让法医来验证死亡时间,但是新闻媒体没有报道,具体有没有法医也不清楚。
现场有许多目击证人,包括死者父母,包括警察,包括村医,甚至张玉环本人也在现场,众目睽睽之下,如果还认为这是溺水的话,不符合常理。
26年,虽然过去很长时间了,作案现场早已不复存在,作案的手段和作案的物件,也无从考究和追溯,目前还有重要的一环,村子里面的那些老人还在,他们都是当时的目击证人。
只要警察立案重新调查,我想这个案子应该不难侦破。整个村子就那么大,100多号人口,大家的人际关系摸摸清楚,看看谁说了谎话,谁没有说谎。
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老农民,能说谎的毕竟是少数,看他们目前是怎么对待张玉环就知道了,张玉环目前还是有嫌疑的。
现在的高科技侦查手段,包括测谎仪,监控,指纹等都可以体现有谁不同寻常。我觉得只要人证还在,就能找到突破口,就能找出隐藏在暗处的真正凶手。
这个案子竟然引起了这么大的轰动,我想肯定也会引起警方的注意,受害人家属如果主动请求侦破此案,还是有很大可能性破案的。
几十年过去了,这个案件再想侦破,难度之大可想而知
时间太过久远,很多当时没有被发现的证据都毁于时间的岁月当中,这给现在办的警方带来很大的难度
意外不可能是意外的,这辈子都不可能是意外
因为当时已经被鉴定过了,孩子就是死于他杀,池塘只不过是抛尸地点,这一点不用怀疑
如果凶手不是张玉环的话,那么现在真凶肯定还在逍遥法外,看着这件事情,他的心里可能也会很慌张,他一慌张就可能露出破绽,不过这些都是猜想
但是我们还是要相信警方,命案必破,这个案件迟早会被侦破的,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张玉环就是凶手,那么他还是会遭受到法律的制裁
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凶手另有其人的话,那么张玉环就可以彻彻底底的摆脱嫌疑了,也可以真真正正的还他一个清白
懂得来说,希望警方可以尽快的侦破此案,还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一个公道
能不能找到真凶,这个不好说,但是意外的说法基本站不住脚。
两被害男童均为死后抛尸入水,一男童为绳套勒下颊压迫颈前窒息死亡,另一男童系扼压颈部窒息死亡。
法医鉴定是非常严谨科学的,因为鉴定结果会左右案件的性质,会影响案件的侦破方向,所以法医鉴定都是非常慎重的。
就本案件的法医鉴定结果而言,个人感觉是没问题的,一个是因为溺水窒息死亡,法医鉴定起来相对简单。二是溺水鉴定技术也相对比较成熟,尤其是在有河有水的地方。
一个孩子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,另一个孩子脸上有明显的两条勒痕,沿着嘴角延伸向两侧脸颊。而且发现孩子尸体的水塘,那边没有农田,跟村里的距离也很远,小孩不会自己跑去玩。
当时张幼玲是张家村的村医,医生一般都有职业敏感性,一些外伤,一些掐痕,很容易识别与判断。
对于张幼玲的描述,我觉得是可信的,而对于他的判断,也是没问题的。因为两个孩子都有相关的痕迹,而且这么小的孩子,不可能单独跑那么远,这都不符合常理。
所以,意外的说法大概率站不住脚。其实对于溺水窒息而亡和窒息死亡然后抛尸水中,这其中差别还是非常大的,一般有医学常识的人大部分都可以简单识别,如果再加上解剖以及相关的鉴定,再结合现场周边的一些痕迹,基本就可以明确决定。
这个真不好说,毕竟1993年案发到现在,时间太过于久远了,虽然现在的侦破技术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发展,但物是人非,作案工具作案场所以及物证,这都很难再考究,而且本案件没有人证。
本案件中经常提及的麻绳、麻袋,这些都很难保存,本案中提到的作案现场或者说是被认定的作案现场,当初并没有发现相关证据。所以找到真凶,很难。